104年「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」受理申請期間。2015-01-05
104年「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」開始受理
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自103年12月29日起至104年5月29日止
申請者應向所在地本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,各分署服務轄區如下: (一)北基宜花金馬分署:新北市、臺北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基隆市、金門縣、連江縣。(二)桃竹苗分署:桃園縣、新竹縣市、苗栗縣。(三)中彰投分署: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。(四)雲嘉南分署:臺南市、雲林縣、嘉義縣市。(五)高屏澎東分署:高雄市、屏東縣、臺東縣、澎湖縣。 http://training.evta.nat.gov.tw/evta103/index_1.php?news_id=53